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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一个烟草生産、消费大国,烟草及其制品産量居世界第二,出口量居世界第一。烟草业是美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産业部门。同时,美国又是一个市场经济机制发达的国家,考察和了解其烟草消费税收体系,对完善我国的烟草税收制度,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一、烟草税种与税率
美国的财政税收是由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相对独立的分级征管、分级支出的,税种很多,税率也很复杂。其中,与烟草及其企业有关的税种主要是:(1)消费税。烟草消费税属于“奢取缔税”,它是对特殊消费品包括高档消费品和限制物品开征的税种。联邦、各州及部分地方政府都对烟草制品课征消费税。(2)销售税。主要是各州按一定比例税率从烟草的生産到消费的各个交易环节征收,它是一种普通的周转税。消费税和销售税都属于间接税,因爲其税收负担可以通过烟草制品的价格或价外计算转嫁给消费者。(3)个人所得税。(4)公司所得税。(5)社会保险税。[(3)、(4)、(5)项税是纳税人就其收入按一定的比例缴纳,属于直接税,其中所得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社会保险税形成专项社会保险基金。](6)关税。美国对烟草及其制品主要是分类从量计征一定的关税。由于美国産品国际竞争力较强,其关税整体水平较低,全部关税总收入大约只占联邦政府财政收入的1.6%。
美国政府对烟叶不征收专门的税,所以对烟草业来说影响最大、最特殊的就是消费税。是否征收消费税以及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了政府对烟草业的态度和调控意图。而其他的税都是属于一般性的税种,烟草生産经营者完全与其他业主一样按章纳税,承担相同的税负。政府对这些税率的调整完全着眼于整个经济的发展情况,而不仅仅是烟草。
联邦政府是从1863年、州政府是从1921年、地方政府是从1927年开始对卷烟征收消费税的,后来应税项目与范围逐渐扩大,税率也在不断提高。目前联邦政府对卷烟、雪茄烟、烟斗丝、嚼烟、鼻烟、烟纸、烟管、板烟等几乎所有烟草制品都征收消费税。对卷烟按每包24美分的税率从量计征;对烟斗丝、板烟按每千克37.6美分计征;对大、小雪茄烟和方头雪茄烟是按从量定额和从价比例的混合税率计征:千支重量不超过1.36千克的按每千克3.82美元加从价的9.5%税率计征;每支价值低于15美分的是按每千克3.28美元加从价的9.5%税率计征;每支价值15美分以上但不超过23美分的是按每千克1.14美元加从价的2.7%税率计征。
各州及地方政府一般都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烟草业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对哪些烟草制品,并以怎样的方式和税率课以消费税。现在全美的50个州及华盛顿特区都对卷烟征收消费税。美国的卷烟有5支、10支、12支、15支、20支、25支装等若干种规格,各州的税率一般是按每支多少美分来规定的。以20支装标准包计算,税率在40美分/包以上的有14个州,最高的华盛顿州达到81.5美分/包;税率在20~40美分/包的有24个州;在20美分/包以下的有13个州,税率最低的弗吉尼亚州是2.5美分/包;卷烟的各州加权总体平均税率是31.5美分/包。对其它一些小类烟草制品,有37个州对大雪茄、板烟课征消费税;有38个州对小雪茄烟、烟斗丝、鼻烟课征消费税;有3个州对烟纸、烟管课征消费税。这些小类烟税,大部分州是按批发价或厂商直销价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也有6个州对雪茄烟是实行从量的定额税率。在地方政府中,现已有8个州的450个县、市对卷烟课征消费税,3个州的84个县、市对其它烟草制品征收消费税,地方税率一般都较低。
州政府对烟草制品征收的另一个税种是销售税,销售税是在零售环节从价按比例计征的。现除阿拉斯加、特拉华、蒙大拿、新罕布什尔4个州外,其余46个州都对烟草制品征收销售税。各州税率相差不大,最低的是科罗拉多州的3%,最高的是密西西比州和南卡罗来纳州的7%,46个州的总体平均销售税税率爲5.21%。虽然美国三级政府对烟草及其制品征税方式及税率的规定很复杂,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联邦、州政府规定的卷烟税率。
二、烟草税收结构
我们通常所说的或者国外所报导的“烟草税收”,指的仅是烟草消费税与销售税两项之和,并没有包括所得税、社会保险税等其它税种的收入。以1994年爲例,美国各级政府从卷烟征收的消费税是122.45亿美元,其中联邦拿走的是55.86亿,占45.6%;州政府得到的是66.59亿美元,占54.4 %;加上其它烟草制品的消费税和各州征收的销售税,即通常所说的“烟草税收”达到127.6亿美元,但这仅仅只是烟草业给政府提供税收的一部分。第二部分是烟草的农场主、加工商、批发商、零售商及供应商向政府缴纳的个人和公司所得税75.6亿美元,其中联邦所得税爲60.9亿美元,占80.9%;州政府所得税爲14.7亿美元,占19.1%。第三部分是烟草业主和雇员向联邦政府缴纳的49亿美元的社会保险税。这样,在1994年中美国烟草业直接给各级政府提供的全部税收就高达252.2亿美元。在总税收中,烟草税收占50.6%,所得税占30%,社会保险税占19.4%;联邦税总体平均占64.3%,州及地方政府占35.7%。
近十几年来,美国烟草消费税这一块收入在联邦与州、州与州之间的分配比例,随着联邦与各州卷烟税率的交替上升而在不断地变化着的。但从总体上来说,烟草税收中联邦拿走的一直占百分之五十几,州及地方政府得到的一直在百分之四十几。
三、烟税征管与分配
美国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已经形成了一套严密而高效的税收管理体系。各级政府有关烟税的法律,不仅对烟税项目、税率及具体征收方法作了详细规定,而且对烟税收入的用途与分配方法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和要求。
1.对经销商实行野i证管理
在美国无论是批发商还是零售商经销卷烟,都必须事先经核准领取烟草经销野i证,任何一个州都不允陬l证经营。在批发零售的划分、野i证名称、是否收费等具体问题上,各州都有自己的规定,而且也不尽相同。如在大多数州领取批发野i证或者零售野i证,都需要缴纳一定的野i证使用费。批发野i证收费,最高的州规定每年1000美元,最低的州只要2.5美元;零售野i证收费,最高的州是每年100美元,最低的只有3美元。也有7个州对批发商、23个州对零售商是免费发放野i证的。建立野i证制度,有利于掌握烟税税源,监督烟税缴纳,减少烟税流失,同时也有利于烟草市场的管理。
2.设立烟税专管员制度
爲了加强烟税的征收管理,各州都设置烟税专管员,而且大部分州还配备了专管员助理;实行烟税征收管理的专人负责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他们的姓名、地址、邮政信箱号码、电话号码,以便于纳税人与专管员之间的联系,方便社会对烟税征管实行有效监督。
3.烟税收入的使用和分配
美国联邦政府的烟草税收入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保健和社会保险事业。各州的烟税收入也都是按各州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分配于一般基金、地方补助、教育、环境、房屋建筑等若干个方面。有23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将烟税收入的100%用于建立一般基金;26个州将烟税一部分用于一般基金;8个州将烟税的一部分或大部分用于教育,如田纳西州用于教育的比例高达99.9%;6个州将烟税的3.7~25.8%的比例用于环境;10个州将烟税的10.5~75%用于地方补助;4个州将烟税的3.3~6.6%用于房屋建筑。
四、美国烟税的几个特点
1.实行从量定额税率。烟草税的96.1%来自卷烟,而联邦与各州政府对一切卷烟,不管其质量的好坏与价格的高低,一律实行从量征税的方法。现在是这样,过去也是这样。实行从量定额税率,优点有不少,但最重要的一是有利于厂商发展优质高价産品,二是有利于限制低档劣质烟的消费。
2.烟草税负不断提高。由于美国国内反吸烟的原因,联邦政府的卷烟税率近十几年来一提再提,已从1983年前的每包8美分提高到现在的每包24美分,而且进一步大幅度提高的呼声愈来愈烈。与此同时,各州的卷烟税率也在竞相上调,各州的加权平均税率已由1970年的每包10.2美分上升到现在的每包31.5美分;联邦和州的综合税率已由1970年的每包18.2美分增加到现在的每包55.5美分,上升了208%。另外,对卷烟课税的县市地方政府也越来越多,已由1972年的275个增加到现在的450个。由于税率的提高,尽管烟草消费量在逐年减少,但政府的烟草税收一直在逐年增加。
3.烟草主産州税率较低,其它州税率较高。如烟草的主産州费吉尼亚、肯塔基、南卡、北卡的卷烟税率每包分别只有2.5、3、5、7美分,而在无烟草或烟草业规模小的州,一般卷烟税率都较高。有24个州的税率都在每包30美分以上,最高的达到每包81.8美分。
4.美国的卷烟消费税是在销售地而不是在加工地征收。这样,卷烟销售量大、税率订得高的州征取的烟草税收就相对多些;而烟草主産州,由于其税率较低获得的烟草税收反而要相对少一些。但是从烟草业提供的个人及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方面,尤其是从提供的就业机会、提供的居民收入角度看,烟草业对主産州经济的影响与贡献还是比对一般州的大得多。这也是在相同的反吸烟环境中,爲什麽一些州的税率订得高而另外一些州税率订得低的原因所在。各州税率的较大差距,客观上又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各州在烟草上的利益矛盾。
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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